以前一直对下架、关停这些措施非常反感,很多时候无心的一个错误,产品就被屏蔽关停下架,对大小公司都造成极坏的影响。而且那时,东方网总裁徐世平通过三封公开信方式讨伐马化腾,认为腾讯没有权力删帖。因此一直有个想法,既解决是否有权力删帖这类言论自由的问题,又能给企业较安全的生存环境。
现在,懂王被网络消失,twitter、facebook、instagram、pornhub(~~)等全美(全球)所以主流社交网络都屏蔽其帐号。连右翼用得多的APP,都被苹果appstore和谷歌应用市场下架。甚至连云服务商AWS,都不给这些应用提供服务器和网络服务。
有人搬出美国第一宪法修正案,认为屏蔽懂王是违宪的。也有人说懂王煽动暴乱违法,应该被屏蔽。但平台并不是执法机构,德国总理默克尔也认为屏蔽懂王是有问题的。欧洲都没有自己的twitter,被屏蔽连申诉的机构都没有。
有人认为平台有权对某用户不提供服务,可以随意屏蔽删除其内容和帐号。在小平台上,我认为小平台确实有权力这么做,当然平台同时也要为这样的行为承担责任。但是平台大到一定程度,甚至达到垄断程度,例如twitter、facebook、instagram、微信等,这些平台在处于垄断地位时,对内容和帐号的屏蔽删除,确实会导致用户的“社会性死亡”,可明确的认为是侵犯言论自由。
回到徐世平的问题,徐世平作为曾经上海网宣机构的负责人,认为平台是没有权力来行使管理方的责任,认为平台是没有有权力删帖的。对于大平台来说,我认为这个要求存在一定的合理性。大平台滥用权力屏蔽封杀,确实很大程度损害了互联网环境。例如淘宝对微信的屏蔽导致微信不能正常打开淘宝链接进行购物,微信反击对淘宝进行屏蔽后导致淘口令这些垃圾信息满天飞。
要解决的其实就是网络执法问题,网络执法还要界定网络主权问题。这是争议很大的问题,先不说网络主权问题,只谈网络执法。
懂王煽动暴乱,时间紧急,等不及法院来判定是否违法,平台自己判断就屏蔽了,执法权上确实有问题。如果由授权的网络执法团队来执行,就没有这样的问题。
大平台特别是垄断平台滥用审核权力,屏蔽和删除过于随意。如果由授权的网络执法团队来执行,同样也没有这样的问题。
因此,建议在法律层面成立正规的网络执法机构。
网络主权内的网络行为判定,由网络执法机构执行,平台不得干预。
网络平台付费购买网络执法机构的服务,例如UGC平台最多的审核服务。平台不执行审核服务,将审核服务外包给网络执法机构,不对审核不到位行为承担责任。
网络执法机构承担原来平台的审核任务,保证平台的安全,保证平台不被随意下架或屏蔽。
平台对有害自身的内容和行为、竞品的屏蔽等等,须由平台方提交给网络执法机构进行复核,复核通过后才能进行,保证互联网环境的自由,大平台不能随意屏蔽竞争对手的内容和链接等。